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进一步营造我厅宪法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和省司法厅的通知要求,我厅研究制定了《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现印发给大家,请认真执行。
附件:《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进一步营造我厅宪法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和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12·4”年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二、时间安排
本次宪法宣传活动为2020年11月30日—12月30日,其中,11月30日至12月6日为“宪法宣传周”。
三、宣传内容
1.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2.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
5.“七五”普法工作成就;
6.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规政策;
7.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8.精准脱贫、扫黑除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政策法规。
四、主题活动
1.宪法进机关、进单位主题活动
活动安排:在“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组织一次厅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学习宪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精神;在“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厅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宪法宣誓。(法规处牵头,厅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等配合)
2.宪法进乡村主题活动
活动安排:针对农村群众务工、婚姻、安全等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在我厅对口帮扶乡镇举行宪法法律宣讲活动。联合厅法律顾问,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向需求的村镇提供长期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法规处牵头,厅帮扶办配合)
3.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
活动安排:在我厅联系共建的社区,开展宪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宪法的法律地位、公民的权利义务、基层社会治理和防范新型电信网络诈骗、住房公积金政策等内容,进一步增强社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防风险能力,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法规处牵头,机关党委、房产处、公积金处、资金中心等配合)
4.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
活动安排:通过在行业相关企业举办法治讲座、开展法律咨询座谈会等形式,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放管服”改革、安全生产、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等内容,进一步提升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建管处、法规处牵头,设计处、政务处、质安处、消防处等配合)
五、专项活动
1.举办一场宪法法律知识学习讲座。在12月,针对厅系统处级及以下干部,邀请省高院、司法厅或省人大的相关法律专家,以《宪法》和《民法典》知识为基础,围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举办一场法律知识培训。(法规处牵头)
2.组织旁听一场行政诉讼庭审活动。在12月,通过在省高院、兰州中院等法庭现场或观看中国庭审公开网线上直播的方式,组织厅系统相关处室、单位工作人员,旁听一场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现场庭审。(法规处牵头)
3.开展一个月的新媒体普法宣传。重点以省资金中心各业务办理大厅的显示屏、电子屏幕为媒介,播放宪法公益广告、“我与宪法”微视频以及我厅制作的普法宣传动漫;在《甘肃建设手机报》“七五普法”专栏集中开展一个月的宪法学习宣传。(资金中心牵头)
4.举办一次青年志愿者普法活动。组织厅系统青年志愿者,在张掖路、中山桥等人流密集区域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普及宪法法律知识,在宣传宪法、民法典的同时宣传垃圾分类、扫黑除恶、疫情防控等相关知识。(机关党委牵头)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加强组织领导。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各成员要切实担负起宪法学习宣传及普法教育组织职责,精心组织开展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在人财物各方面给予支持。
(三)落实普法责任。根据“谁立法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已发布的普法责任制清单查缺补漏,在执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四)注重宣传实效。在普法宣传过程中,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开展有区分、互动式宣传,根据实际,采用新媒体新技术新途径开展宪法法律知识学习宣传教育。
(五)重视成果报送。各牵头处室、单位要注意活动开展过程中资料的收集,将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文字、图片等资料形成相应材料,及时报厅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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